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回族民俗婚姻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唯一号: 320034020210000349
专题名称: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回族民俗婚姻情况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201/001
起始页: 0623.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男女青年恋爱结婚要征得父母同意。男方父母请人去女方家里提亲时,要带上“四色”礼:方糖、砖茶、羊肉、挂面(有的用核桃、红枣、羊肉、挂面),亦称“开口礼”。女家收礼后一星期左右即予答复,不同意婚事即退开口礼。同意后,女方向男家提出礼单,包括金耳环、金戒指、高档衣料等,一般约千元。男方按礼单准备后,即与女家举行订婚礼,订婚后不久定出婚期,举行结婚大礼。婚期第一天,男家迎亲4人(嫂、姐、姑姑、妹妹不能去)偕新郎一起到女家迎亲,带红包和一套新衣,新郎进女家由人指引认亲行礼,称为“赛拉木”,女家即可宴请宾客。新娘穿上送来的新装,由4位伴娘陪送上车。出门时,往新娘头上撒核桃和红枣,新郎与新娘不能同坐一车。婚前阿訇念“尼卡哈”,为新婚夫妇祝福,并问男女是否有意(问3次不作答,婚事即为无效),然后新娘进新房,不见亲友宾客,男家设宴招待宾客。婚期第二天,新娘出房见公婆,公婆送红包并设宴招待女家亲戚,叫做“认亲”。第三天,女家设宴招待男家宾客,叫做“会亲”。第四天,新娘上厨做“四道面”,请合家吃面。“四道面”做得好,表示新娘是持家的能手。第五天,新婚夫妇去娘家和亲戚家里送红包和礼物(多为衣料),叫做“谢亲”。 新婚1个月后,新娘回娘家最少住1星期,叫做“回门”。

知识出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9

本志客观地记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载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各族人民战天斗地,改造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业绩。

阅读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