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0日阿克苏地区作出决定鼓励到国内外设立“窗口”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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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4044
事件名称: 1999年2月20日阿克苏地区作出决定鼓励到国内外设立“窗口”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346.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2月20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99年2月20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东联西出,内引外联,拓宽横向经济联合渠道,地区作出决定,鼓励地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到国内外有条件设立“窗口”的地方,特别是沿海开放城市、内地中心城市及省会创办各种形式的经济实体。地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已批准在杭州、厦门、广州、郑州、太原、西安、咸阳、青岛等地建立经济窗口(办事处),正在积极筹办的还有深圳、无锡、成都、上海等地的经济窗口(办事处),并已在吉尔吉斯伊塞克州——纳仁州开办三个商场。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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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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