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4月15日阿克苏地委上报关于《东方红电站有关问题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3803
事件名称: 1974年4月15日阿克苏地委上报关于《东方红电站有关问题的报告》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178.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74年4月15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74年4月15日地委上报关于《东方红电站有关问题的报告》,指出东方红电站原直属自治区水电局,为阿克苏地区三线建设重要项目之一。自1970年投产以来,为库车、沙雅、新和县的工农业生产作出一定成绩。但由于电站领导力量较弱,几年来,不断发生严重事故,给库车、新和、沙雅三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去冬今春两次人为事故,损失更为严重。1973年12月15日和1974年2月13日,均由于电站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又不和渭干河水管处联系,其结果:1.使沙雅县两次遭受水灾,淹死冬麦10957亩,淹毁待耕地近万亩,淹坏社员房屋60余间;2.在库、沙、新洪水所经之处的木桥、涵洞、水渠、小水库、道路等被破坏或基本破坏;3.洪水冲毁乌一喀公路干线200米,断绝交通一个月,公路管理站估算损失38万元;4.两次事故,致使完全停水停电37天,库车、新和的工厂、企业停工停产,造成经济损失30多万元;5.各县水库蓄水不及往年一半,春耕被迫推迟一个月;6.防洪抢险和修复水利建筑物,仅劳动日用工近30万个,用料费用约6万元,总计直接经济损失在百万元以上,间接损失和政治影响更是不可弥补。在事故发生后,地委及时派领导干部去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将情况上报自治区革委会。但为切实解决好这一系列问题,特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并提出以下建议:1.请自治区派人检查事故责任,对造成的损失给予妥善处理;2.为有利于水、电统一管理,建议将东方红电站下放地区管理,与渭干河水管处合并成立县一级的水电管理机构;3.恢复渭干河流域规划委员会及办公室,今后有关渭干河流域水、电管理建设等由阿克苏地区和自治区水电局共同负责。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阅读

相关地名

阿克苏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