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8日地委为了加强对三线建设的领导作出如下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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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3750
事件名称: 1971年10月8日地委为了加强对三线建设的领导作出如下决定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16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1年10月8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71年10月8日地委为了加强对三线建设的领导,加速阿克苏地区三线建设,特作如下决定:一、建立阿克苏地区三线建设指挥部,为地区党委和地区革委会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二、决定由林洲任主任,杨琦、王存柱任副主任,孙寿岗、买合买提艾合买提、吴平辉、何克胜、刘大山、童振扬及拜城、库车两县分管工业的书记等为指挥部成员;三、三线建设指挥部领导的厂矿是:拜城东风电厂、拜城化肥厂、拜城水泥厂、库车化肥厂、库车火电厂,为加速钢铁、煤矿建设,对拜城县钢铁厂、拜城县煤矿、库车钢铁厂、库车煤矿实行地县双重领导,以县为主;四、开展“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监督上述各厂矿企业认真执行基建和生产计划,组织大协作、大会战保证三线建设顺利进行。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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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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