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2月3日阿克苏地委发出《关于恢复温宿县建制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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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3584
事件名称: 1962年12月3日阿克苏地委发出《关于恢复温宿县建制的通知》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0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12月3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62年12月3日阿克苏地委发出《关于恢复温宿县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1962年1月4日,地委根据地区辽阔、交通不便,领导力量薄弱,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向自治区党委提出恢复温宿县建制的请示报告,并决定做筹建恢复的准备工作。9月5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解决阿克苏、温宿分县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阿、温分县后的县界、财产、人员的分配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成立地委阿、温分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阿、温分县事宜。10月20日,国务院第117次全体会议通过和自治区人委11月7日以办公厅秘字914号文正式通知恢复温宿县建制。12月3日,地委根据这一批示发出通知:(一)从1962年12月1日起恢复温宿县建制;(二)在温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艾买尔•吾守尔、于芳甫、张福全为代理副县长;(三)由艾买尔•吾守尔主持筹建组成温宿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安排代表名额,提出县长、副县长候选人名单;(四)温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应争取在1963年1月召开。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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