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月28日阿克苏地委发出《关于整顿人民公社有关问题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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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3488
事件名称: 1959年1月28日阿克苏地委发出《关于整顿人民公社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0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1月28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59年1月28日根据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地委发出《关于整顿人民公社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一、专区组建整社工作团总分团。由地委书记贺劲南任团长,王恩之、麻木提•斯拉木、王高才、王明亮任副团长。下设整社办公室,设在地委农工部。在总分团领导下,又以西五县为第一分团,麻木提•斯拉木兼任团长;东四县为第二分团,王恩之兼任团长。各县均应组建工作团;二、整社时间定为60天(2〜3个月)为一期进行;三、各县人民公社的生产组织形式分为三级管理为宜。即公社、大队、生产小队。根据这一原则加以调整;四、整社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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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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