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3月14日阿克苏地委发出《1952年农业生产方针与任务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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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3389
事件名称: 1952年3月14日阿克苏地委发出《1952年农业生产方针与任务的决定》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63/001
起始页: 002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2年3月14日
发生地点: 阿克苏

事件描述

1952年3月14日阿克苏地委发出《1952年农业生产方针与任务的决定》。要求,要深入宣传爱国增产的思想提高生产积极性,农业要以稻麦为主,扩大植棉面积14%。改进农作技术,增加产量。要求小麦每亩平均产150〜200斤,稻子亩产250〜300斤,包谷亩产250〜300斤,棉花亩产20〜25斤(皮棉)。各县要组织有丰富生产经验的劳模,组成互助组,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生产最高产量标准,创丰产记录,培养丰产能手,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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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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