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日自治区联社同意县联社录用曹继承、孙惠君(女)、陈海葆等5名工作人员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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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1449
事件名称: 2007年11月1日自治区联社同意县联社录用曹继承、孙惠君(女)、陈海葆等5名工作人员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9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07年11月1日
发生地点: 哈巴河县

事件描述

2007年11月1日,自治区联社同意哈巴河县联社录用曹继承、孙惠君(女)、陈海葆、臧兴刚、汤黎(女)等5名工作人员。2008年6月23日,自治区联社同意为5人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正式员工合同。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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