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月1日,哈巴河县域各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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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1312
事件名称: 1959年1月1日,哈巴河县域各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07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1月1日
发生地点: 哈巴河县

事件描述

1959年1月1日,哈巴河县域各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降低农村各种储蓄利率。活期储蓄存款月息按1.8‰执行,零存整取定期存款月息按3‰执行。

知识出处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哈巴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哈巴河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哈巴河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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