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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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0028
事件名称: 2014年12月31日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04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2014年12月31日
发生地点: 新疆

事件描述

2014年12月31日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雪克来提·扎克尔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穆铁礼甫·哈斯木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努尔·白克力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雪克来提·扎克尔、穆铁礼甫·哈斯木为自治区副主席,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雪克来提·扎克尔代理自治区主席的决定。 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主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韩勇作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雪克来提·扎克尔在会上表示,将在以张春贤同志为班长的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精诚团结、扎实工作,把历届政府班子的好做法、好经验坚持好、传承好,把政通人和的好形势、好局面维护好、发展好,紧紧依靠集体智慧推动工作,依靠团结合力谋事创业。始终高举宪法和法律旗帜,推进依法治疆、依法行政。把改善民生作为为政之本,带头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着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尽心竭力为各族群众谋求福祉,以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实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帕尔·阿比布拉、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马学军,以及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会议。

知识出处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6

全面系统地记载了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新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县市区的大力支援下,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如实反映了一年来新疆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历史脉络,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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