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造纸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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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唯一号: 320031020210000464
机构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造纸厂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2/001
起始页: 0088.pdf
地址: 米泉县城以北2公里
前置机构: 米泉县造纸厂
起始时间: 1970年1月

机构描述

米泉造纸厂位于县城以北2公里,占地面积15.5公顷,建筑面积9740平方米。1985年有职工374人,其中工人289人、干部72人、工程技术人员13人,少数民族职工46人。 该厂组建于1970年1月,称米泉县黄板纸厂。1978年,更名为米泉县造纸厂。1979年2月24日,划为州属企业,定名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米泉造纸厂。总厂设8个科室,下设造纸一分厂、纸箱分厂、机修车间、料场、劳动服务公司和生活服务公司。主要设备有油毡原纸1#机、黄板纸2#机,均为多园网、多功能1092型板纸机,1#原纸机设计生产能力为日产7吨,2#板纸机设计能力为日产12吨,纸箱分厂为1520型瓦楞机,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75万平方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该厂企业管理逐步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各项生产计划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每个工作岗位,成为全员计划管理。1984年6月,企业经整顿验收合格。1985年产值406万元,产各种纸张4062吨,纸箱136万平方米,实现利润57.6万元,产品行销全疆82个点及武汉、天津等地。 1985年,该厂《扩建工程任务书》经自治区、州有关部门批准,并被列为自治区30个重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740万元。 厂内设有子女小学1所,在校学生100多人,还有医务所、托儿所、商店、浴池、食堂等设施。

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米泉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本志实事求是、客观地记述米泉县各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间,上限不限,适当追溯各项事业起始的历史渊源,下限至1985年,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米泉县自然和社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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