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木器厂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唯一号: 320031020210000435
机构名称: 奇台县木器厂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58/001
起始页: 0198.pdf
地址: 奇台县城东风中街西侧
前置机构: 松木社;榆木社;木笼组

机构描述

木器厂位于县城东风中街西侧,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占地面积7524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1985年,有固定资产25.4万元,有职工70人,全厂分油漆、带锯、成型、安装、圆锯5个生产车间,下设1个门市部。主要设备有带锯2台、圆盘锯1台、刨床7台、铣床1台、钻床3台、开榫机1台、焊接及切割设备1台、其他木工机械6台,产品有高低柜、沙发床等高档产品,产品销往木垒、吉木萨尔、乌鲁木齐等地。 木器厂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松木社、榆木社和木笼组。1958年,在松木社的基础上建立木器社。建社后,相继合并了木笼组和篓子组。1959年,木器社与商业局木材加工厂合并成立地方国营木器家具制造厂,当时有社员68人。1963年,木器、家具分家,篓子组交县建筑社管辖,木笼、木器和榆木单独成立社。当时榆木社的产品有胶轮大车、人力车、马车、排子车和车轴,木器社的主要产品有卷柜、单人床、红柜、棺木等,原料由县上计划分配,也从农村收购一些木材。1964年,木器社搬迁东风街,重新开始修建厂房,并自行设计和制造土机器,逐步代替部分重体力劳动。1971年,小厂并大厂时,木笼、木器和榆木3个社合并成立木器加工厂,当时有30多人。1975年3月,木器厂将木笼社分出另立,生产有了较稳定的发展,产量和产值逐年有所增长。1978年,生产各种家具2676件,完成产值21.45万元,1985年,生产各种家具9456件,完成产值75万元,实现利润2.5万元,给国家上交税金1.9万元。

知识出处

奇台县志

《奇台县志》

出版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

出版地:2009

《奇台县志》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载奇台县社会和自然的历史与现状,重点反映新中国建立后奇台县的发展变化情况。除概述、大事记、建置和个别章、节追溯至事物发端外,上限一般起自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奇台建县时,下限一律断于1985年。1986~1992年奇台县的发展概况记入志末的《附录》中。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