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监事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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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唯一号: 320031020210000004
机构名称: 拜城县监事会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128.pdf
地址: 拜城县

机构描述

监事会是拜城县联社监督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监事有本社社员代表、职工代表和县联社审计人员,本社理事不得兼任监事。《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规定: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监事长的任职条件:1.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2.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规;3.具有担任监事长相适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4.精通农村金融业务,具备与担任监事长相称的组织管理、业务能力;5.具有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工作作风正派;6.具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7.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监事长:1.因未忠实履行勤勉诚信义务,曾被本联社、其他金融机构或有关组织罢免(撤销)职务的人员;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所在企业或经济组织重大经营风险;因个人经济问题或与有关案件存在牵连等原因被追究相关责任的人员;3.个人在联社直接贷款、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贷款逾期未还的,以及个人责任贷款逾期未清的人员。 1998年,县联合社按照整顿农村信用社工作安排,开展信用社规范工作,建立健全县联合社监事会,通过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米吉提·阿吾提、艾买尔·吾斯曼、牡丹古丽·沙衣木、艾尼宛·库孜、艾山·买买提,监事会选举米吉提·阿吾提为监事长。

知识出处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拜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拜城县信合事业近60年来改革开放和发展变化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点和专业特征,努力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是丰富拜城县信合企业文化建设内涵的重要载体,是一部集中反映拜城县联社建设与发展的综合史册,具有较强的行业性、资料性、实用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社会各界了解、认识拜城县联社的窗口,也是拜城县联社把握发展规律的必备资料。在体例上,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为基本体裁;在篇目设置上,采用章、节、目结构形式,其大框架以现代信用社体系结构为纲,共分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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