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清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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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唯一号: 320030020210001344
人物姓名: 顾正清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2/001
起始页: 0614.pdf
出生年: 1895年
卒年: 1975年
籍贯: 宁夏固原县
民族: 回族

传略

顾父为吉木萨尔县开学阿訇,顾幼时随父念经,埋头经学,25岁时背负行李,步行到迪化固原寺学经,3年后为固原寺开学阿訇。民国22年(1933)春,马仲英部围困迪化,盛世才搜捕宗教人士,顾被捕,后经大阿訇马良俊保释回寺。翌年,马仲英兵败撤离,顾辞固原寺职,回阜康县开学,阜康县长周某借重其声誉,请他协助处理民间事务。民国38年(1949),他来到乾德县,先后在高家湖、西工等地寺院开学。 1950年3月,他代表宗教界参加乾德县首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会后他积极宣传人民政府的主张。按照伊斯兰教规,妇女在公开场合不能露面。顾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向教民讲:“这个规矩是圣人1000多年前定的,那时圣人外出骑毛驴,要是在今天,圣人也会坐飞机、火车的;现在是新社会,人的思想也要跟上社会的发展。”他的解释说出了教民的心声,许多信教妇女听后走出家门,下田劳动,参加社会活动,对当时的农业生产与社会改革起了很大的促进。 1950年10月,米泉县农村开始减租反霸运动,顾正清配合运动,对教民进行宣传工作。11月8日,在高家湖村减租反霸大会上,被斗争的地主冶占元持刀行凶,一连戳死戳伤干部3人,并追杀在场的干部、群众。顾正清闻讯赶到,只身阻拦,以教义降服凶手。嗣后他又率全县24位阿訇为死难者送葬,使教民深受教益。 1951年8月,他被选为县土改工作委员会委员,在运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土改进入到分配“斗争果实”阶段,有的教民认为分到的财物“不干净”、“要不得”,顾正清又用教义作宣讲,说明财物是“物归原主”,从而消除教民顾虑,促进了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1954年,他被选为县、州人民代表。1956年被选为政协昌吉州常务委员。同年,顾正清参加中国伊斯兰朝觐代表团去麦加朝觐,并随代表团访问阿拉伯8国,回国后又参观72个城市。10月1日,代表团应邀参加了国庆观礼,毛泽东主席等中央领导人接见了代表团全体人员。 1957年3月,顾正清被选为政协米泉县委员会副主席,直至“文化大革命”时政协停止活动。11月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在1959年春召开的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他和其他宗教人士一起提出废除宗教特权和部分不合理的宗教制度。在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他虽然生活拮据,但不以为人“念经”索取报酬。还常向群众宣传,以坚定人民群众共渡难关的信念。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宗教活动一度遭到禁止,于是他在家做“功课”,从事轻体力劳动。1975年5月14日,顾正清病逝。

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米泉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本志实事求是、客观地记述米泉县各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间,上限不限,适当追溯各项事业起始的历史渊源,下限至1985年,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米泉县自然和社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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