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儒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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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志》
唯一号: 320030020210001334
人物姓名: 李世儒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1/001
起始页: 0709.pdf
性别:
出生年: 1930.11年
卒年: 1995.3年
籍贯: 甘肃省徽县嘉陵区梁村
民族: 汉族

传略

李世儒(1930.11~1995.3),男,汉族,出生于甘肃省徽县嘉陵区梁村乡。初中文化程度。自幼父母双亡,依靠祖母抚养长大。民国36年(1947)7月,李世儒被迫加入国民党部队,民国38年(1949)9月,他所在的国民党军队和平起义,他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在新疆奇台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人民解放军骑士师十九团历任战士、营部文书、团政治处干事等职。1953年4月转业到地方后,担任阿勒泰地委组织干事。1954年来布尔津县工作,先后担任县委组织部干事、副部长、红旗公社(今冲乎尔乡)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兼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世儒于1985年6月离休,1995年3月因病逝世,终年65岁。 李世儒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教育下成长进步很快。转业到地方后,在条件艰苦、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的情况下,服从党的分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积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其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58年党中央号召“上山下乡”,李世儒主动要求下乡,并在劳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担任红旗公社党委书记后,他访贫问苦,哪里贫困就往哪里跑,宣讲党的宗旨和政策,并时常教育身边的干部要关心群众疾苦,时刻不忘群众。在他的带领下,该乡的农牧业生产提高很快,牲畜膘肥体壮,并且向外调出1500吨粮食以支援兄弟县(市),1960年该公社仍有存款40多万元。成为全地区远近闻名的先进乡、富裕乡,李世儒也因此多次被评为地区先进个人。由于长期从事基层工作,李世儒积累了丰富的农牧业生产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更由于他为人谦虚,待人和蔼,十分注意搞好民族团结,在群众中,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老百姓都愿找他反映情况,交流思想。 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李世儒受到了严重冲击,但他能正确对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始终没有怨气,一如既往地将全部身心扑在党和人民的事业上。 1979年,李世儒任县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后,更是一年四季兢兢业业,不怕苦累。他生活作风朴素,工作讲求实效,下乡检查工作时,没有小车就坐拖拉机,甚至骑马去,没有一点县级领导的官架子,被群众亲切地誉为“平民书记”。 李世儒为人做事廉洁清正,在负责“揭批查”工作时,他铁面无私,不怕阻力,不怕白眼,使问题真正得到落实和解决。对于红旗公社的冤假错案,他牺牲了许多节假日和公休日时间,亲自下去调查摸底,使这一震动全县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昭雪。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李世儒做过大量工作,搞清了长征公社(今窝依莫克乡)供销社财务不清的问题。李世儒常说:“一个人活着,最有意义的事莫过于为千万人谋福利”。李世儒30多年如一日,将毕生精力全部奉献给了布尔津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县人民至今仍在怀念他。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志

《布尔津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2

本志记载了布尔津县人民开发建设这片热土的艰辛曲折的历史过程和所取得的辉煌业绩。记事上限不拘,尽可能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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