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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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33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兵役
页数: 3
页码: 518-520
摘要: 第一节 募兵;清朝在新疆推行募兵制。清政府在新疆各地的驻军兵员都是由内地招募而来的,各城的阿奇木伯克所属的土著兵则是当地募役的,其中有奴隶的成份在内。;第二节 征兵;1936年后,沙雅县征兵50人,短期训练后被编入吐米尔的部队。1938年,原沙雅大毛拉、阿訇阿加力·马呼努木私自征兵200人,补充到和加尼牙孜的部队。合并前分为2个连,在沙雅县进行3个月的训练。1944年3月29日,据新疆省第四行政督察公署令,组训国民兵团,其后沙雅县政府征兵1200人,就地整训。;第三节 志愿兵役;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到1954年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凡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的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参军。经政审、体检合格者入伍。;第四节 义务兵役;1955年7月30日,我国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将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从此沙雅县实行义务兵役制度。;第五节 预备役;1955年,第一部兵役法颁布后,沙雅县开始预备役的普遍登记工作。当时,县兵役局在协助地方民政部门对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检查的同时,对转业、退伍军人进行摸底登记工作。1955~1966年该工作时断时续,到1966年终止。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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