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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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323
颗粒名称: 一、退休待遇
分类号: F842;D92;T
页数: 1
页码: 510-510
摘要: 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对因工致残而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均享受退休待遇。
关键词: 连续工龄 社会统筹 退休职工 标准工资 丧失工作能力

内容

干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工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对因工致残而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均享受退休待遇。
  1978年以前,退休职工的待遇,每月支付本人工资50%~70%。1978年规定:工龄满20年的职工,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工龄15~20年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龄10~15年的,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1980年7月,对凡在新疆工作已满30年的职工,在原标准上提高5%。1987年以后,凡工作年满30年的职工,退休后均照发原工资。
  1992年开始,县国营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管理。
  1992~1993年,全县共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413人,其中:干部305人,工人108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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