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297 |
颗粒名称: | 二、管理调配 |
分类号: | F426;F272;F270 |
页数: | 2 |
页码: | 503-504 |
摘要: | 在管理调配上,始终贯彻任人唯贤的标准分级管理。1981年之前,县级、副县级干部由自治区党委管理调配。1982年后,县级由自治区党委管理调配,副县级由地委管理调配。1981年前科(局)级、副科(局)级由地委组织部管理调配。1982年后,科(局)级、副科(局)级、股级由县委管理调配。党委的部、委、办领导由县委任命,政府部门的领导正职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命,政府部门的副职由政府任命。 |
关键词: | 领导小组 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职称 职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