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罪犯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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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84
颗粒名称: 四、罪犯改造
分类号: F426;D261;G633
页数: 2
页码: 496-497
摘要: 建场以来在对罪犯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同时,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在对罪犯的思想、政治教育上,有计划地采取集体上课、学习文件、个别谈话、组织讨论等方式,进行认罪服法教育、政治时事教育、劳动生产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80年代后期,根据青年犯罪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管理上,实行“象父母对待患了传染病的孩子、象医生对待病人、象教师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那样”,做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关键词: 积极分子 就业人员 劳动生产 劳动能力 技术教育

内容

建场以来在对罪犯采取强制劳动改造的同时,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在对罪犯的思想、政治教育上,有计划地采取集体上课、学习文件、个别谈话、组织讨论等方式,进行认罪服法教育、政治时事教育、劳动生产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80年代后期,根据青年犯罪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管理上,实行“象父母对待患了传染病的孩子、象医生对待病人、象教师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那样”,做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从1985年开始根据犯人原有文化层次编班,分别进行扫盲教育和小学教育。1992年,有扫盲班4个,学员105人,初小班2个,学员25人。1986年起,允许犯人参加全国成人大专自学考试,已有13人获得大部分课程的合格证。技术教育,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分别对从事农田劳动和农业机械操作的犯人,进行小麦、水稻、棉花等农作物栽培和农机等技术教育。为完成“三课”教育的任务,经阿克苏地区文教处和沙雅县教育局批准,于1989年成立“塔里木劳改农场育才学校”,设置政治、文化和技术教研室,配备了专职和兼职教师(政治技术教师由干警担任,文化教师由改造表现较好,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犯兼任)。每个中队分为一个分校,按教育计划分别实施“三课”教育。
  为了提高改造质量,防止罪犯之间交叉“感染”,互相传授犯罪伎俩,在对罪犯的收押管理上,根据罪行、刑期和民族的不同,实行分管分押。在具体管理教育上,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把犯人当人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戒之以规,导之以行。依法进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落实文明管理“八件事”:不准打骂、体罚和虐待犯人,保证犯人的法定权利不受侵犯。1985年,实行改造、生产双承包;1990年,实行“行为规范”和“环境规范”化管理,还在罪犯中开展立功受奖争取减刑的活动。1985年以来,每年22%的犯人获得减刑、假释或提前释放。还在犯人中实行“改造积极分子委员会”制度,由改造表现好的犯人担任积委会成员,在中队领导下协助政府管理犯人的政治学习、劳动生产、文体活动和生活卫生等事宜。评选出的改造积极分子代表20余名分别于1987年和1990年参加自治区劳改系统召开的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75年,对在押和已刑满留场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45人予以特赦、宽大释放和转业安置(转为正式工人)。1981年,再次对原国民党区营级以下党、政、军、警、宪、特人员53人予以宽大释放和转业安置;并设立专门机构,派专人护送遣返原籍安置。对他们中无家可归的人,仍安置农场从事农业生产,对已失去劳动能力的按退休待遇留场安置。
  70年代以前,对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强制留场就业的政策,70年代后期,允许并动员、清理留场就业人员离场回原籍或投亲靠友参加当地生产,并多次派专人护送遣返原籍安置。少数无家可归者仍留场从事农牧业生产,对留场期间表现好的378名就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转为正式农工,其中有9人被农场聘为职工中队的队长、站长、会计和场财务科主管会计,1人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对已失去劳动能力的就业人员,由农场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养起来。80年代后期,犯人刑满释放不再留场,一律回归社会。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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