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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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7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司法
页数: 2
页码: 492-493
摘要: 第一节 机构;1949年后,司法行政工作一直是人民法院兼管。为健全法制,1980年10月,沙雅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司法科,辖法律顾问处、公证处。1988年,改为司法局,行政编制22人(其中含各乡、镇专职司法助理员11人),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调解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各乡(镇)司法办公室。;第二节 律师事务;1981年10月1日,沙雅县法律顾问处正式开展业务,办理法律咨询,代写诉讼状,为刑事被告人出庭辩护,代理民事当事人诉讼。1981~1986年,法律顾问处共有兼职律师4人,办理刑事辩护14件,代写法律文书42件,参与调解民事纠纷2件,经济案件代理2件,解答法律咨询163人次。1987年,法律顾问处拓宽业务范围,当年,除办理经济案件代理2件,刑事辩护3件外,还为2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第三节 公证业务;1987年,司法科设公证处,有公证员2人,见习公证员1人。1981~1987年底,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44件,其中:经济类673件,民事类176件,其他195件,共收费22509.61元。1988年,公证处积极向社会各界开展公证知识的宣传工作,注意各项业务的开展,拓宽业务范围,取得明显效益。当年,办理公证415件,共收费8945.12元。1989~1992年,共办理公证2014件,其中涉外公证34件;公证收费49231.89元。;第四节 人民调解;1982年,着手基层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到1985年,全县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94个,其中农村139个。共有调解员863人,调解各类民事纠纷6613件。经过多次调整和补建,1992年,全县健全调解领导小组10个,调解委员会发展到201个,其中城镇55个,共有调解员840人。1986~1992年,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8839件,调解成功率在86.2%以上。;第五节 法制教育;1980年10月,司法科成立后,配专职干部,加强法制宣传工作。1982年1月起,成立法制宣传小组374个,发展义务法制宣传员1458人。到1985年,共订阅各类法学报刊杂志9841份,不定期出黑板报540期,宣传栏360期,放映幻灯61场次,出动宣传车25次,广播宣传1054次,印发宣传材料5129份,展出各种法制教育图片宣传画1343张,张贴标语7580张,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8场,受教育群众达691431人次。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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