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陪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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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69
颗粒名称: 一、人民陪审制度
分类号: D926;D92;D925
页数: 1
页码: 488-488
摘要: 1950年,审判工作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建院初期,参加人民法院审判的陪审员,主要由单位推荐并经群众选举产生。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行使陪审权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1950~195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11件,民事案件1036件,其中实行人民陪审的有527件,占总案件34%。
关键词: 陪审员 实行人 文化大革命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制度

内容

1950年,审判工作实行人民陪审制度。建院初期,参加人民法院审判的陪审员,主要由单位推荐并经群众选举产生。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行使陪审权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权利。1950~195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511件,民事案件1036件,其中实行人民陪审的有527件,占总案件34%。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陪审制度处于停滞状态;“文化大革命”以后,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人民陪审制度得以恢复。1989年,全县共选举人民陪审员68名,其中县直单位8人,各乡、镇共60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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