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260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人民法院 |
页数: | 2 |
页码: | 487-488 |
摘要: | 一、机构;1950年,成立沙雅县人民法院。建院初期,县人民法院设院长(县长兼)和副院长。院下设群众接待室、秘书室和看守所。民事和刑事案件由审判人员分工负责审理。1953年,看守所移交县公安局。1958年,县法院成立民事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1961年9月,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分别在英买里公社和托依堡勒迪公社建立人民法庭。1959年,全院有干警9人,其中院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4人,秘书1人,法警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