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审判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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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末审判制度
分类号: B968;B96;D635
页数: 1
页码: 486-486
摘要: 在伯克制之下,设有专司诉讼的喀孜伯克一名(五品),而专司囚狱、缉拿、治安的帕提沙布伯克却没有另设,由喀孜伯克兼任。其时伊斯兰教盛行,宗教的教职人员内亦设“喀孜”,司违教及叛教者的惩罚;而伯克又全系穆斯林教徒,故该时期多为“教政合一”的司法诉讼审判。
关键词: 新疆图志 穆斯林教 司法诉讼 宗教教义 伊斯兰教

内容

在伯克制之下,设有专司诉讼的喀孜伯克一名(五品),而专司囚狱、缉拿、治安的帕提沙布伯克却没有另设,由喀孜伯克兼任。其时伊斯兰教盛行,宗教的教职人员内亦设“喀孜”,司违教及叛教者的惩罚;而伯克又全系穆斯林教徒,故该时期多为“教政合一”的司法诉讼审判。
  清皇朝及其前的刑律不甚完善,刑怙悛而残忍,皆为维护宗教利益、宗教教义及社会上层服务的。对于上述犯刑者,除廷杖外,计有剐、剸、剠剬(截肢)、斩等,如《新疆图志》即有“窃、剬手”的记载。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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