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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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6;D92;D631
页数: 1
页码: 484-484
摘要: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是刑事检察的主要任务。1955年9月,县检察院成立后,正式担负起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业务。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只采取书面形式起诉,很少出庭支持公诉。1955~1964年,共受理公安报捕案9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59人,受理公安提请起诉671人,经审查,批准起诉614人。1956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捕人批准权属于社教工作队,检察院只根据批案办理法律手续。
关键词: 向法院起诉 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 出庭支持公诉 审查批捕

内容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是刑事检察的主要任务。1955年9月,县检察院成立后,正式担负起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业务。向法院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只采取书面形式起诉,很少出庭支持公诉。1955~1964年,共受理公安报捕案95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59人,受理公安提请起诉671人,经审查,批准起诉614人。1956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捕人批准权属于社教工作队,检察院只根据批案办理法律手续。1967年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后,审查批捕由军管会审批。1978年,人民检察院恢复,1979年7月1日,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党委不再审批案件。1979~199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780件,110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91件,905人,未批准逮捕68件,136人,共受理公安移送起诉814件,1147人,依法向法院起诉693件,950人,免于起诉33件,78人,追捕犯罪分子5人,追诉16人,收到法院判决裁定558件,848人。对量刑不当的24名犯罪分子依法提出了抗诉,法院改判14人。对公安、法院,在侦察、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的书面建议150次,保证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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