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检察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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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5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检察机构
分类号: D926;F426;I247
页数: 1
页码: 484-484
摘要: 1955年9月,成立沙雅县人民检察院,编制8人。自成立至1966年5月,人员屡经变化,工作人员最少时仅2人,最多时8人,只设行政和业务两个办公室。1967年1月,县检察院被“砸烂”,陷入“瘫痪”。12月,由沙雅县驻军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并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代行公检法全部职能。1969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人民保卫组,接管公、检、法。
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工作人员 沙雅县 军事管制 地方法院

内容

1955年9月,成立沙雅县人民检察院,编制8人。自成立至1966年5月,人员屡经变化,工作人员最少时仅2人,最多时8人,只设行政和业务两个办公室。1967年1月,县检察院被“砸烂”,陷入“瘫痪”。12月,由沙雅县驻军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并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代行公检法全部职能。1969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下设人民保卫组,接管公、检、法。
  1978年10月,沙雅县人民检察院重建,工作人员5人。1979年3月,正式开展工作。同年12月人员增至16人;1992年,人员编制增加到39人,实有37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23人,正副检察长3人,检察员5人,退休干部4人。设有6科1室,即:反贪污贿赂科、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政工科和办公室。检察长由县人代会选举产生,副检察长、检察员由检察长提名,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各科室正、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任命。
  附:民国35年(1946),库车县地方法院成立,设地方法院检察处,管辖库车、沙雅、新和、拜城四县的刑事案件的检察和起诉,检察处设有首席检察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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