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毒(包括鸦片、海洛因、吗啡和麻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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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42
颗粒名称: (一)禁毒(包括鸦片、海洛因、吗啡和麻烟)
分类号: D631;D92;D924
页数: 2
页码: 480-481
摘要: 清末开始到民国年间都有政令下达禁烟,但因吸食毒品的多是达官贵人,富豪乡绅、地痞流氓,就是当时官府要员也有吸食的,还有部分军警宪特和政府人员贩毒买毒,开设烟馆,从中牟取暴利,所以明禁、暗放,屡禁不止。
关键词: 屡禁不止 吸食毒品 民国年间 公安局 中央人民政府

内容

清末开始到民国年间都有政令下达禁烟,但因吸食毒品的多是达官贵人,富豪乡绅、地痞流氓,就是当时官府要员也有吸食的,还有部分军警宪特和政府人员贩毒买毒,开设烟馆,从中牟取暴利,所以明禁、暗放,屡禁不止。
  民国年间有吸鸦片及麻烟毒品的。鸦片多为公职人员吸食,麻烟则为民间吸用。国民政府曾数次下令禁烟,却屡禁不止。1949年后吸毒之风逐日绝禁。80年代末吸麻烟的现象又有出现。1992~1993年间,公安局缴麻烟46千克,大麻5000株,1993年底,召开群众大会焚烧并给吸毒者刑事处罚。
  1949年后,政府雷厉风行,严厉查办,强行禁止烟毒,严格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2月24日颁布的《关于严禁烟毒的通令》。县公安机关发出《关于禁止贩运烟毒吸毒的指令》和《禁烟通告》,紧接着对全县吸毒贩毒者进行清查,深入城乡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检举揭发。
  1951年7月,根据新疆省公安厅的文件精神,再次发出通知,严禁麻烟毒害。对全县城乡再一次地宣传禁烟和彻底清查。通过两次大规模的清查处理,除对大部分吸毒活动者勒令禁烟,批评教育,迫其改邪归正外,对少数贩毒运毒者进行拘捕严办,使吸食烟毒的现象基本杜绝。
  1964年7月23日,公安人员结合红旗公社四大队一小队农民毛拉艾买提私种鸦片200株这一事件,对全乡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严禁非法种植毒品。1988年11月,县公安局破获李鹤宾制作贩卖鸦片案,查获半成品950克,给予严惩。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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