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殡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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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2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殡葬
分类号: D631;D632;D92
页数: 1
页码: 470-470
摘要: 沙雅殡葬按不同民族的风俗土葬。全县有墓地141处,占地约4444亩,其中:沙丘约3547亩,荒地847亩,耕地30亩。百年以上的有81处,10年以上的有60处,新中国建政以后,汉族人口逐年增多,虽然习俗小异,但棺木土葬却均一致。县人民政府先后划定汉族墓地两处。原一处因墓地用尽,自1977年划定现址。除镇区墓园之外,各乡汉族农牧民的坟墓由村委会自行管理,划定地区安葬。
关键词: 民政局 民政工作 乌鲁木齐市 县人民政府 汉族人口

内容

沙雅殡葬按不同民族的风俗土葬。全县有墓地141处,占地约4444亩,其中:沙丘约3547亩,荒地847亩,耕地30亩。百年以上的有81处,10年以上的有60处,新中国建政以后,汉族人口逐年增多,虽然习俗小异,但棺木土葬却均一致。县人民政府先后划定汉族墓地两处。原一处因墓地用尽,自1977年划定现址。除镇区墓园之外,各乡汉族农牧民的坟墓由村委会自行管理,划定地区安葬。1991年后,县政府委托民政局代管镇区汉族公墓,同年,将殡葬正式纳入民政工作。1993年,筹备成立殡葬管理所,1994年,正式批准成立。县镇墓地5处(汉墓两处,民墓3处),位于镇西沙丘地,占地约320亩。城镇死亡又无人认葬的人员由城镇派出所协同县民政局进行安葬。自1980年后,个别汉族人也采取火葬形式,送往乌鲁木齐市和库尔勒市火葬。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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