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孤儿弃婴收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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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2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孤儿弃婴收养
分类号: D632;F426;K825
页数: 1
页码: 469-469
摘要: 新中国建立之初,县内孤儿弃婴被民政部门得知收回后,即刻送到阿克苏地区孤儿院。
关键词: 民政部门 阿巴斯 维吾尔族 协调方法 阿克苏地区

内容

新中国建立之初,县内孤儿弃婴被民政部门得知收回后,即刻送到阿克苏地区孤儿院。
  民政部门采用协调方法,动员社会上愿意收养的人家收养,以减少国家的负担。1960年,新其满村的依米提阿巴斯收养一位6岁的汉族女孩,使其长大成人;1983年,托依堡勒迪公社的汉族农民叶生俊收养一个维吾尔族女婴,被传为佳话。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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