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容遣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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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容遣返
分类号: F426;I247;I267
页数: 2
页码: 468-469
摘要: 1958年,我国部分地区连年遭灾,大量人口自流入疆,沙雅县人委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自流人员的接待、收容、安置和遣返工作。
关键词: 接收安置 工作人员 沙雅县 无家可归 阿克苏

内容

1958年,我国部分地区连年遭灾,大量人口自流入疆,沙雅县人委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自流人员的接待、收容、安置和遣返工作。
  1961年1月,由民政、政法及有关部门成立自流人员接待站,工作人员25人,专门负责接待安置工作,并在托依堡勒迪、塔里克努尔、海楼、英买里、古力巴格公社和期满农场,原干部农场、外贸局农场、商业局农场共九个点建立了自流人员工作组。指派12名工作人员两次前往大河沿等地专门接收自流人员。
  1961年11月24日,成立“沙雅县安排自流人员和压缩城镇劳动力领导小组”,在民政科设立办公室。
  1964年8月14日,县委常委第100次会议决定撤销沙雅县收容站。自流人员除能安置的外,均由民政科负责遣送阿克苏和库车收容遣送站。
  1967年,重新成立县自流人员收容站,由县公安局管辖。
  1959年至1962年4年中,共收容、遣送安置了8557名,其中:自返原籍4003人,遣返58人,县内安置4496人。国家拨付生活和生产费用22.3万元,生产队从集体经济上支付15.86万元。
  1964年为解决124户276名新安置自流人员的生活困难,开支4550元,购买砍土曼、锅、毡子、被子、棉衣、棉褥、鞋、帽子等生活必需品。
  1965年,收容、遣送安置自流人员532名,其中县内农村安置296人,自返原籍的100人,遣送阿克苏、库车县内的136人。
  1970年,接收、安置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和疏散沙雅县城镇机关居民及其他人员共884户2296人。
  1971年,接收安置119户260人。
  1972年,接收安置209户699人。
  1975年,收容站又交民政部门管理。
  1978年,收容自流人员378人,其中遣返160人。
  1979年,收容自流人员818人,遣返661人。
  1982年,收容遣返自流人员56人。
  1985年后,每年冬季为解决流浪街头无家可归人员的住宿问题,民政局委托镇政府,设临时寄宿点接待收遣人员,每年开支经费2000元左右。
  1986年,收容无家可归人员54人,其中送库车收容站20名。
  1990年,收容1002人次,遣返1000人,死亡2人,共开支1000元。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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