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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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0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政监察
分类号: F426;D262;I247
页数: 2
页码: 454-455
摘要: 1957年5月17日,成立沙雅县监察委员会,由副县长衣明·衣的力司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由4人组成。同年7月13日,改称沙雅县监察室,至1961年4月,县监察室被撤销。
关键词: 棉花收购 压级压价 沙雅县 监察局 监察委员会

内容

1957年5月17日,成立沙雅县监察委员会,由副县长衣明·衣的力司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由4人组成。同年7月13日,改称沙雅县监察室,至1961年4月,县监察室被撤销。
  1988年6月17日,成立沙雅县监察局,恢复行政监察机构,马培贤任监察局局长。
  1957~1959年,群众来信来访242件,受理129件,结案91件。其中贪污盗窃42件,给国家造成损失达6.5万余元。对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其中警告处分6人,记过处分4人,记大过处分12人,降级处分3人,降职处分3人,开除留用察看9人,开除12人。
  1988~1993年,县监察局在继续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同时,还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案件19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擅自提价,棉花收购压级压价等问题,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乡棉花收购站进行检查,将5名压级压价,提价抬价谋取私利的棉检员调离工作岗位;对3名乡棉花收购站站长给予警告和降职处分。对劳动、人事、教育、计委等部门进行介入监督检查,取消1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农转非资格;会同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财务大检查,没收违纪款36万元。
  1993年6月19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等5室。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克服了党政监督体制分离格局的不足,避免了重复调查、重复核实和重复设置办事机构等问题,充分发挥了监督机关的整体作用。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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