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律检查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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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172
颗粒名称: 二、纪律检查工作
分类号: D262;D630;F426
页数: 1
页码: 426-426
摘要: 1952~1956年,监察委员会受理党员违纪案件121件,结案73件;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1人,严重警告24人,警告17人,其它处分24人。
关键词: 纪检工作 严重警告 违纪案件 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

内容

1952~1956年,监察委员会受理党员违纪案件121件,结案73件;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1人,严重警告24人,警告17人,其它处分24人。
  1957~1965年,受理党员违纪案件27件,结案19件;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5人,撤销党内职务的4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
  1978~1980年,县委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后,该项工作由县纪检委牵头办理。全县共复查落实案件1584件;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的942件,“四清”案件606件,“四清”之前错案12件,反右案20件,反右倾案4件。落实政策后,全错全平反的582人。过去未作结论,现已作出正确结论的25人,恢复党籍的46人,恢复工作的343人。落实案件中,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43人,一般干部67人,工人37人,农村基层干部228人,其他81人。对非正常死亡的24人也进行了平反昭雪等善后工作。
  1982~1984年,纪检工作由单纯办案逐步转到抓党风建设。端正党风、严肃党纪为纪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开展打击经济领域内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全县共受理经济犯罪案27件,结案24件;其中:贪污16件,投机倒把5件,诈骗案3件。经查实赃物折款及赃款达158057.18元,已追回赃款41293.26元。开除党籍的2人,留党察看3人,警告3人,其他处理的8人。
  1984年,认真贯彻《公开信》,纠正干部建私房的歪风,全县列入清查的干部共有190名,违纪建私房的干部129名,建房582间,建筑面积14207平方米,侵占土地140.1亩,侵占公款公物计39314.76元。违纪建私房人员中,县级干部9人,区级干部45人,一般干部、职工275人。经查实后,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3人,清退款、实物折款达21233.17元,收回多占土地50.7亩。
  1985年~1989年,受理违纪案件32件,结案28件,收回违纪款86590.96元,其中,贪污款41162元。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外职务5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4人,其他处分2人。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查出滥发服装单位7个,共发服装225套,支出公款12383元。滥发奖金,实物折款11225.83元。全部作出清退处理。
  1990年~1992年,受理违纪案件18件,结案14件,其中:开除党籍的4人,留党察看1人,撤销党内外职务的2人,严重警告的4人,警告的3人。同时,继续清查对违纪占地建私房的问题,收回县级干部7人多占的土地2.18亩,区级干部6人多占地10.04亩,一般干部34人多占地18.7亩,共收回超占地30.96亩,收回多占地罚款35960元。
  1993年,纪检工作除查案外,还肩负着反腐败斗争工作。同年成立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中心,安装举报电话。收到举报信76件,初查和转办58件,立案17件,结案16件;其中:万元以上的大案3件。共查出经济问题727558.60元,追回109037.20元;开除党籍的5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的4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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