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170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纪律检查 |
页数: | 2 |
页码: | 425-426 |
摘要: | 一、机 构;1951年10月,县委设立监察委员会,县委副书记兼监委书记,有监委委员5人。1966年5月,监委工作停止。1977年,恢复纪检工作,重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6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沙雅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案件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办公室,共有干部12人。;二、纪律检查工作;1952~1956年,监察委员会受理党员违纪案件121件,结案73件;其中: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3人,撤销职务1人,严重警告24人,警告17人,其它处分2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