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139 |
颗粒名称: | 二、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 |
分类号: | F426;D92;G639 |
页数: | 1 |
页码: | 406-406 |
摘要: | 1987年7月,开展清查处理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成立17人组成的清理工作组。首先在古勒巴格乡开展试点,总结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后正式开展。农村农民每份宅基地不超过7分,非农业人口每份宅基地不超过5分。对1985年5月前的占地建房户从宽处理,1982年5月至1987年1月的占地建房户按照《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处理,1987年1月以后的占地建房户依法从严处理。到1988年7月,1年时间内基本完成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工作。 |
关键词: | 非农业建设 宅基地 不超过 占地面积 处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