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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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13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管理
分类号: F426;D92;F301
页数: 3
页码: 405-407
摘要: 1949年前,土地由其所有者管理,1949年至1987年间,土地先后由县民政科、生产指挥组、城镇建设委员会、民政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基建规划委员会、城建局兼管。当时没有土地管理方面的统一法规,没有统管土地的专门机构,乱占土地,滥用耕地的现象严重。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1986〕7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下发实施,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同年6月,沙雅县成立土地管理局,城乡土地开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关键词: 规划委员会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局 土地管理法 计划委员会

内容

1949年前,土地由其所有者管理,1949年至1987年间,土地先后由县民政科、生产指挥组、城镇建设委员会、民政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基建规划委员会、城建局兼管。当时没有土地管理方面的统一法规,没有统管土地的专门机构,乱占土地,滥用耕地的现象严重。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1986〕7号文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下发实施,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同年6月,沙雅县成立土地管理局,城乡土地开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至今,土地管理局已有干部职工12人;7乡1镇分别成立土地管理所,有工作人员17名。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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