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099 |
颗粒名称: | 三、公用设施 |
页数: | 3 |
页码: | 395-397 |
摘要: | (一)供电;50年代末,县城区建电厂(定名“红旗电厂”),柴油机发电,每晚发电4小时,供县城照明。其后该电厂关闭,由东方红电站供县城照明用。各企业厂家用自备柴油机发电生产。1975年组建变电所,其后逐年扩建乡输电网络。1993年,除塔里木乡、托依堡勒迪乡塔南各村和一、二牧场自行发电外,城区及各乡、场人口密集村都已通电。;(二)供水;60年代以前,县城居民靠涝坝水饮用。1974年,县水电局成立钻井队,在县城各机关单位家属区内钻27眼中、深井(深75~85米),配备高5米简易水塔,铺设塑料管道,沙雅镇始有自来水。因中、深井水含氟较高,矿化程度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深井水质较好,有害物低于1‰以下,故1984年,成立自来水公司,采深井水供居民饮用。1985年,由自治区水文地质勘查公司钻117米、118米两眼深井;1987年,建500立方米清水池,二级加压泵房,成立水厂。;(三)贸易市场;60年代以前,县城无固定贸易市场,每逢巴扎天,各类摊点沿街摆设,进行交易。自1972年始建农贸市场,至1993年,有贸易市场4处。;(四)县城交通;1964年以前,通往外县的客车每星期只有一趟,泛浆季节还不能正常通行。拉运物资靠二轻局畜力运输合作社。1964年,县委配“北京212”吉普车1辆,水电局购置“嘎斯”车1辆,“解放牌”汽车3辆。1976年,成立县运输公司。至1993年,有县运输公司、县联运公司、供销社车队、粮食局车队4个运输单位,在客运高峰期,时常有加班车,以免旅客滞留。;(五)文体设施(详见文体编);(六)教育设施(详见教育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