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007 |
颗粒名称: | 第三章 集体商业 |
页数: | 3 |
页码: | 317-319 |
摘要: | 第一节 合作商店;1956年完成私营商业改造之后,始有除供销合作社之外的集体商业,合作商店即是其中的形式之一。1956年初对坐商户、行商户、小摊小贩按不同行业实行联合经营。公方派出代表1名,经过清产核资,制定章程,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使全县329户(其中坐商145户、饮食业164户,运输业20户)私营商业组织成公私合营商店。其中棉布、百货、肉食、行商4个行业的75户,组织起来的有72户。;第二节 知青商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大批“上山下乡”的知青返回城市,形成就业困难的现象。为解决该项问题,政府采取办“知青商店”、“知青服务社”的办法。1980年,由县劳动局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开始,全县各机关部门纷纷组建“知青商店”、“知青服务社”。;第三节 其他集体商业;1985年之后,沙雅出现为数不多的集资商业、经济联合体商业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