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币的发行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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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961
颗粒名称: 四、人民币的发行与管理
分类号: F832;F426;F822
页数: 2
页码: 296-297
摘要: (一)人民币的发行: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于1950年进入沙雅县货币流通市场,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的9种。以后又增发5000元、1万元、5万元的3种(以上简称旧人民币),当时和人民币同时流通的还有新省币银元票及银元、铜币等。1950年6月,人民银行沙雅县支行成立后,禁止银元、银元票、铜币在市场流通,并开始以人民币兑换,以维护人民币本位币的地位。
关键词: 工资基金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 沙雅县 人民币 现金管理

内容

(一)人民币的发行: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于1950年进入沙雅县货币流通市场,面额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的9种。以后又增发5000元、1万元、5万元的3种(以上简称旧人民币),当时和人民币同时流通的还有新省币银元票及银元、铜币等。1950年6月,人民银行沙雅县支行成立后,禁止银元、银元票、铜币在市场流通,并开始以人民币兑换,以维护人民币本位币的地位。到1951年初,全县累计收兑银元票3571519元,折旧人民币1188990600元。
  1955年2月1日,政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新旧人民币的比价是: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人民币1万元,沙雅县从1955年4月1日起,按法定比例开始兑换。发行新人民币的面额有主币1元、2元、3元、5元、辅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0种,1958年元月投放10元券。经过3个多月,全县共收回旧币684040000元。发行新币283086元。对收回的旧币加上未发行的旧币共5240274700元,计884760张,于1955年12月21日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焚毁。
  1957年,为适应市场需要,发行面额为1分、2分、5分3种镍质辅币,1980年4月,发行面额为1角、2角、5角的铜质辅币和1元的镍币。
  1964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统一收回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的10元、5元、3元券人民币共326319元。
  1988年,县人行发行1980年和1990年版的面额50元、100元的人民币。
  (二)现金管理:1950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县人民银行的主要措施是:(1)宣传现金管理的重要意义;(2)核定各单位库存限额,每月编制现金收支计划报批执行;(3)严格现金审批制度和结算纪律。因此现金管理工作趋于正常。改革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用现金量增大,银行为支持经济发展,也相对放宽现金管理尺度。
  (三)工资基金管理:为监督劳动工资计划的执行,合理使用工资基金,严格控制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59年12月转发国家计委、劳动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关于工资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从1960年1月起,在全疆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实行工资基金管理。沙雅县从1960年3月1日起,在县城28个全民单位开始实行。由县劳资部门控制审批,县人行负责监督支付。1967年2月到1971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冲击,工资基金管理曾一度受到冲击,1972年恢复正常。1973年,根据上级指示,工资基金管理又扩大到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
  1984年6月以后,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为尊重企业自主权,相应放宽工资、奖金的审批权限。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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