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493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征收管理 |
页数: | 2 |
页码: | 284-285 |
摘要: | 一、1952~1957年征收管理;1952年,在征收管理形式上,沙雅县实行按行业分工负责征管,实行各税统管、征管、查管的管理办法。对城镇工商户主要征纳工商业税(营业税和所得税)、货物税。;二、1958~1978年征收管理;1958年下半年,在农村实行包税的办法。1959年5月,阿克苏专署通知包税暂缓执行,对原包税要做好清理退税工作。沙雅县阿其东管理区1958年11~12月包税3000元,执行清理退补。;三、1978年12月以后征收管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税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要始终把促进生产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观点、生产观点、服务观点,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大力开展促产增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