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务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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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9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税务机构
分类号: F812;D625;F426
页数: 1
页码: 281-281
摘要: 新疆建省后,同知主管田赋、契税、牙税及各项杂税。百货的起落税由省税局征收,光绪34年(1908),改起落税为统捐。
关键词: 消费税 税务局 税务所 沙雅县 包税制

内容

新疆建省后,同知主管田赋、契税、牙税及各项杂税。百货的起落税由省税局征收,光绪34年(1908),改起落税为统捐。
  民国初期实行包税制,由本地殷实户向政府包收各税。民国22年(1933),库车设统税局,并辖沙雅、托克苏(今新和)、拜城和轮台诸县税务,取消包税制,改为消费税局。民国23年(1934),消费税局改组为库车财政局,继之又改组为地区税局,沙雅分局受其管辖。民国30年(1941),沙雅税局独立。民国35年(1946),成立沙雅县征收局。
  1950年3月,将征收局改为沙雅县税务局。设局长1名,文书1名,会计1名,统计1名,事务员1名,征收员3名,稽查员3名,稽征员1名。下设英买里和红旗(原麻札霍加)2个税务所。1955年,税务局职员有:计划员、会计、文书各1名,税政股长2名,(四区五区税务所长各1名),共计13人。1959年9月,根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恢复和完善税务机构的有关通知,又增设古勒巴格、托依堡勒迪和海楼税务所。
  1960年11月,税务局与财政科合并为财政局。1962年1月,财政和税务又分署办公。“文化大革命”中,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属的财贸组又下设财政组。1971年,恢复沙雅县税务局,1971年11月,税务局和市管会合并,1973年3月21日析出。
  1978年12月,增设城镇税务所,努尔巴格税务所。1980年,税务局又成立监交股。
  1985年,沙雅县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内设办公室(含人教工作),税政一股、税政二股,计会股。下辖红旗、英买里、托依堡勒迪、古勒巴格、努尔巴格、海楼、塔里木,城镇8个税务所。
  1989年,税务局增设人教股,1990年,成立稽查队,现有职工62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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