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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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33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司法
分类号: D631;I247;D92
页数: 2
页码: 302-303
摘要: 民国25年(1936)12月,成立柯坪县公安局,由瓦义思任局长,配备督察、巡官5名和警士15名。翌年初,公安局分设治安、户籍、侦察、民事、秘书、会计6个股室,在齐兰村设立派出所。其时,战乱不已,盛(盛世才)、马(马仲英)之战波及柯坪,社会秩序混乱。民国26年(1937)6月18日,盛世才第6师的阿布都尼牙孜哗变部队进驻柯坪,任命买买提尼牙孜为县长,枪毙了公安局长瓦义思和督察长胡达拜地。
关键词: 警察局 柯坪县 盛世才 阿克苏 公安局

内容

民国25年(1936)12月,成立柯坪县公安局,由瓦义思任局长,配备督察、巡官5名和警士15名。翌年初,公安局分设治安、户籍、侦察、民事、秘书、会计6个股室,在齐兰村设立派出所。其时,战乱不已,盛(盛世才)、马(马仲英)之战波及柯坪,社会秩序混乱。民国26年(1937)6月18日,盛世才第6师的阿布都尼牙孜哗变部队进驻柯坪,任命买买提尼牙孜为县长,枪毙了公安局长瓦义思和督察长胡达拜地。民国27年(1938)2月11日,应盛世才邀请的苏军吉尔吉斯部队1个连进入柯坪,于2月26日秘密逮捕原县长思马义,又于10月与县公安局一起逮捕80余人押送阿克苏,后来其中大多数人下落不明。民国32年(1943),国民党势力控制新疆之后,柯坪县公安局改名为柯坪县警察局,进一步扩充机构,把官警增至27名,同时,警察局在城乡发展密探,监视群众,实行反动统治。至民国35年(1946),柯坪县有密探170人。阿皮孜大毛拉就是因密探告密,在阿克苏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并杀害的。从民国32年(1943)起,县警察局部分官佐兼任各区乡约助理或副乡约。
  柯坪县解放前夕,各派封建势力为争权夺利,经常煽动群众结伙斗殴,库木艾日克村、玉尔其村、喀什艾日克村都有村民被打死、打伤,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司法机构对此不闻不问。
  民国初期至民国28年(1939),柯坪县的司法审判活动,由阿克苏地方法院担负,县长、县丞、乡约、喀孜从中协理。民国29年(1940),成立柯坪县法院,尕依提任院长,司法审判活动改由县法院担负,但实际审判权仍由县警察局长、县长等行政官员把持。尤其是县警察局长(或公安局长)在柯坪县的司法活动中,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操持着生杀大权。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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