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纪律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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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242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7;D262;D261
页数: 2
页码: 247-248
摘要: 50年代初期,柯坪县的监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953年,设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县委领导兼任纪委书记,当时纪委无专职人员。1956年4月,设监察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牙生诺甫·阿布拉兼监委书记,各区区委书记、乡党支部书记均兼管党的纪律检察工作。在中共柯坪县第一次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由牙生诺甫·阿布拉兼任书记,王发源为副书记。第二次党代会产生的监委由托合提·胡大拜地兼书记,倪彪为副书记。
关键词: 基层党组织 柯坪县 副书记 监察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

内容

50年代初期,柯坪县的监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1953年,设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县委领导兼任纪委书记,当时纪委无专职人员。1956年4月,设监察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牙生诺甫·阿布拉兼监委书记,各区区委书记、乡党支部书记均兼管党的纪律检察工作。在中共柯坪县第一次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的监察委员会,由牙生诺甫·阿布拉兼任书记,王发源为副书记。第二次党代会产生的监委由托合提·胡大拜地兼书记,倪彪为副书记。“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瘫痪。1980年6月,在中共柯坪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中共柯坪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根据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中共柯坪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柯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邓继清,副书记艾买提·太完库力。
  县纪委(监委)成立以来,着重抓了对党员的党纪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及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执行政策、违法乱纪、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腐化堕落、损公肥私、丧失立场、打击报复、破坏民族团结、不负责任等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进行了处理。
  1980年,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后,主要抓了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改进党风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参与落实政策的收尾工作,协助县委搞好党风党建工作。县纪委在加强监督中,参加了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加强廉政建设,开展惩腐肃贪的斗争,紧密配合检察、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等工作,同时,狠抓了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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