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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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077
颗粒名称: 一、管理机构
分类号: F426;TV512;TV5
页数: 1
页码: 139-139
摘要: 清代和民国期间,柯坪县农村开渠引水种田,通过分水闸调整各自然村用水,由米拉甫(负责水利的官员)专管,实行以10户人家为1组的灌水制度。实际上,柯坪县的水一直为私人所有,官吏乡绅视水为银子,巧取豪夺,霸水归己,成为水主。在农村,一份水灌溉7卡拉地(即7亩地),可以卖16两银子(或16峰骆驼,或36只绵羊)。有的人家有水无土地,水可以卖给别人;有的人家有土地或土地多,但没有水或水不够用,可以向有水的人家买水。
关键词: 水利设施 柯坪县 水管站 水利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

内容

清代和民国期间,柯坪县农村开渠引水种田,通过分水闸调整各自然村用水,由米拉甫(负责水利的官员)专管,实行以10户人家为1组的灌水制度。实际上,柯坪县的水一直为私人所有,官吏乡绅视水为银子,巧取豪夺,霸水归己,成为水主。在农村,一份水灌溉7卡拉地(即7亩地),可以卖16两银子(或16峰骆驼,或36只绵羊)。有的人家有水无土地,水可以卖给别人;有的人家有土地或土地多,但没有水或水不够用,可以向有水的人家买水。有的人家在春耕时像放债一样把水借给缺水或无水户,秋收后由借水户按当时粮价折算偿还给水主粮食。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9月,废除了水的私人占有制,水与水利设施统归国家所有,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各区成立水利管理委员会。
  1951年3月20日,成立县水利委员会。23~30日,各区陆续成立水利管理小组。
  1957年3月14日,县人民政府举办水利技术干部学习班,讨论确定组建灌溉管理小组等问题,有26名学员被选为水利委员会委员。是年,成立县水管站。
  1959年9月,县水管站合并于县农业局。
  1960年9月26日,成立柯坪县常年水利工程队,共52人(其中有6人为原水管站干部)。
  1962年11月25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恢复县水管站专业机构。
  1965年,县水管站有职工29名,其中干部6名。
  1981年3月12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各公社成立水管站,各站均由5人组成(山口子水管站为10人)。
  到1990年,县和乡、镇均设有水管站,各村设有水利员,负责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利设施。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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