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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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755
颗粒名称: 责任人
分类号: D625;F426;D92
页数: 3
页码: 287-289
摘要: 1991年地委、行署按中央《决定》的要求,调整地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委书记兼任组长,1991年~2003年根据地区领导调整变动情况先后5次调整领导小组(1991年、1993年、1998年、2000年、2001年),各县(市)也根据县(市)领导变动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委书记出任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县则由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共同担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关键词: 地区计划 买买提 领导小组 责任书 工作领导

内容

1991年地委、行署按中央《决定》的要求,调整地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地委书记兼任组长,1991年~2003年根据地区领导调整变动情况先后5次调整领导小组(1991年、1993年、1998年、2000年、2001年),各县(市)也根据县(市)领导变动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委书记出任领导小组组长,有的县则由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共同担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91年~1995年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地区行署每年签订《责任书》,1996年、2001年自治区按“九五”和“十五”期间的要求,每五年签订一次党政线的《责任书》。地区行署与各县(市)则从1991年~2003年每年签订1次《责任书》。
  地区签订《责任书》的责任人是行署专员。1991年由副专员林增涛代签;1992年是专员卡哈尔·艾买提;1993年是买买提明·扎克尔;1994年~1996年是吐尔逊·沙迪克;1997年~1998年是专员买买提明·牙生;1999年~2003年是专员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各县(市)签订《责任书》的责任人是县(市)长或县(市)委书记。地区行署从1998年开始不再与农一师签订《责任书》。
  1999年开始地区行署副专员迪来赛木·热西提与地区计划生育各兼职委员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目标管理责任书》。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客观地、真实地记述阿克苏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反映出阿克苏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与特色,是为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系统提供参考、借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书。上限自汉唐起下限到2003年9月。重点记述阿克苏地、县(市)两级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只记述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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