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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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3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分类号: D64;F426;F832
页数: 2
页码: 726-727
摘要: 1982年,策勒县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教育活动。
关键词: 主要内容 策勒县 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单位 精神文明

内容

1982年,策勒县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教育活动。
  1983年12月,策勒县开始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主要内容是“五治五变”,即抓思想教育,治旧变新;抓文化科学,治愚变智;抓环境卫生,治脏变净;抓社会秩序,治乱变安;抓生产发展,治穷变富。后逐渐扩充为“六抓六治六变”,即抓经济建设,治穷变富;抓思想道德建设,治旧变新;抓文化科技建设,治愚变智;抓环境卫生建设,治脏变净;抓社会秩序建设,治乱变安;抓管理服务建设,治差变优。1983年12月9日县委发出了《关于狠抓文明村建设的通知》。1984年1月11日,县委派出工作组和策勒公社抽出的宣传干事及文教助理员在策勒公社的九、十大队,达玛沟公社的三大队搞试点,开展“文明村”试点工作,并为策勒公社10大队4小队制定了村民公约(共计9条)。
  1984年3月,策勒县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武装部、工会、妇联团委、文教科等部门统一组织力量,分别在县一中、二小、三小、县检察院抓试点,创建文明单位;在食品公司、百货公司和供销社各选一个门市部创建文明商店。
  1986年3月24日,县委批转印发了《关于策勒县1986~199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初步规划》。《规划》主要内容是:从1986年开始,用5年时间把策勒县建成一个具有一般先进水平的文明县,然后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2000年建成比较先进的文明县。1990年主要任务是巩固和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规划》补充了6条文明单位的标准,并制定了实现规划的具体措施。
  1987年6月6日,县委批转县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198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1987年精神文明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
  1987年12月10日,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办公室等13部门共同发出改革旧俗的倡议,主要内容是:婚事要新办;丧事要简办;要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1991年1月,县委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重视文化思想工作,搞好乡镇文化站、体育场、农村“三室”(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图书阅览室)的建设,力争年底达到乡乡有文化站、广播站、体育场,村村有“三室”,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991年4月11日,县委宣传部印发了文明单位(乡、镇)标准、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条件和文明户条件。
  1996年4月开始,策勒县开展学习宣传张家港经验,大力进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96年7月31日,策勒县下发了《文明单位自检、验收标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标准》。
  1997年7月15日至1998年2月,策勒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998年8月,全县各单位(含乡镇)广泛开办文明学校,有条件的单位和乡镇进行了挂牌。文明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与文明行为规范》一书为基本教材,着重对广大农牧民和职工进行精神文明知识的培训。同时,印发了《精神文明建设基本知识》学习材料。
  2000年,策勒县文明办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重点规范对文明单位的管理,主要措施为“七抓”:1.抓建档。在抓三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使文明办内部的档案管理逐步规范化。2.抓机制。一是出台《策勒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以《考核办法》为依据,签定责任书,明确规定各单位的创建任务,非文明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创建为文明单位,已是文明单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档升级。二是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于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的单位,坚决不吸收为文明单位。如果是县级文明单位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取消其文明单位的资格。3.抓监督。对全县的三级文明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的期限、内容、方式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4.抓合力。调动机关工委、综治办、计生委、工会、团委、妇联等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一是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行分解,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二是无论是一年两次的检查指导,还是举办培训班,都邀请这些单位领导参加,请其从各自工作出发,讲解怎样创建精神文明,形成创建合力。5.抓指导。一是举办培训班。二是深入各单位定期、不定期指导。三是分类指导、量身定作。6.抓典型。将中国人民银行策勒县支行、策勒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供电公司三家单位树立为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标干单位,经常组织县直单位观摩学习、交流经验,通过这种方式带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7.抓落实。每安排一项工作,定期派人督查完成情况,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8.抓验收。一是认真执行届期制,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对新申报单位严格验收程序。
  2000年,策勒县被自治区评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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