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精神文明建设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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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3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精神文明建设机构
分类号: F426;I247;D64
页数: 2
页码: 725-726
摘要: 80年代初,策勒县为了加强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策勒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设有组长1人,副组长3人。
关键词: 办公室 宣传部 策勒县 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

内容

80年代初,策勒县为了加强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策勒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设有组长1人,副组长3人。
  1984年2月16日,中共策勒县委加强充实了原策勒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3人,成员12人,由文教科、卫生科、工会、人大办公室、公安局、广播站、林业科、一中、防疫站、文化馆、团委、妇联等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6人,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宣传部。
  1989年8月14日,策勒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成立。设主任委员1人,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委员2人,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大副主任担任;委员13人,分别由宣传部、党办、政办、统战部、机关党委、文教局、卫生局、政法委、团委、妇联、工会、城建局和体委领导担任;在宣传部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分别由宣传部及党办、政办的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委员会和办公室研究抽调。
  1990年8月10日,成立策勒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隶属县委宣传部,定编3人。
  1991年8月29日,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进行调整,县委书记任主任委员,设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12人,由宣传部、政办、爱卫会、机关党委、卫生局、政协办、政法委、团委、妇联、工会、城建局和体委等单位一名领导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宣传部的一名领导兼任。
  1992年8月5日,县委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进行调整,设主任1人,由县委一名副书记担任;副主任3人,由政府、人大各一名副职领导和宣传部部长担任;委员14人,由宣传部、机关党委、政法委、政办、教育局、文化局、爱卫会、卫生局、政协办、城建局、体委、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一名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93年8月10日,县委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进行调整,设主任1人,由县委一名副书记担任;副主任3人,由政府、人大各一名副职领导和宣传部部长担任;委员14人,由宣传部、机关党委、政法委、政办、教育局、文化局、爱卫会、防疫站、政协、城建局、体委、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一名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1997年12月27日,因政府换届,人事变动,县委对策勒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设主任1人,由县委书记担任;设副主任7人;委员26人,由宣传部、党办、政办、机关党委、卫生局、计生委、爱卫会、城建局、工商局、财政局、文化局、教育局、公安局、人行、综治办、工会、团委、妇联和七乡一镇等单位一名领导担任;文明委在宣传部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人,成员2人组成。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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