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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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1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费
分类号: F812;F832;F426
页数: 3
页码: 601-603
摘要: 新中国成立前,县立学校经费由官费支付。会立学校成立后,其经费向社会征收,当地维吾尔语称这笔经费为“扎尕提”税。当时主要征收小畜和羊皮等,节日屠宰税即约两年征收1000~2000张畜皮及羊肠;“吾西热”税(每年向每个农户征收粮食产量的20%左右);同时,寺院、墓地、学校的田产收入也作为教育经费用。
关键词: 国家财政 教育经费 地方财政 县财政 策勒县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县立学校经费由官费支付。会立学校成立后,其经费向社会征收,当地维吾尔语称这笔经费为“扎尕提”税。当时主要征收小畜和羊皮等,节日屠宰税即约两年征收1000~2000张畜皮及羊肠;“吾西热”税(每年向每个农户征收粮食产量的20%左右);同时,寺院、墓地、学校的田产收入也作为教育经费用。
  新中国成立后,会立、公立学校统一由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经费主要包括教育事业费(办学经费)、教师工资、公务费(学杂费)三项费用,这些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1951~1953年,学校教师工资部分以粮食折算,主要是小麦、玉米。1954年后,全部为人民币支付。当时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定员定额。比如:1955年1月份,全县有小学37所,班级134个,学生5727人,当月全部教育经费支出为8894.42元,全部教职员工工资为8542.52元,公务费为351.90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学校采取公助教职员工资和办学经费,由集体负担基建、设备费用和民办教师工资。各公社(乡)用福利金及集体积累解决贫困农牧民子女的衣物和所在社(乡)学校的办学经费。此种办法一直实行到70年代末。
  1978年以后,学校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学校的经费一部分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解决,一部分由学校靠勤工俭学补贴,但教师的工资和部分学校经费及部分教育工程资金均由国家财政每年按期按计划全额批拨。从1979年以后,国家财政每年都按计划拨出教育专款,而且数量在逐年增加。
  1983年至1995年的12年间,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于教育的投资共计1亿多元。12年间共给策勒县教育系统修建各种建筑物面积总计达70280平方米,其中:中、小学建筑总面积达41892平方米,大大改善了策勒县教育落后状况。
  从1985年开始,尽管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一直为赤字累计,但国家对策勒县教育的投资经费却年年增加,每年的教育经费投资大大超过县地方财政的年收入总额。1985年全县地方财政年收入总额180多万元,而财政支出总额达979.6万元,当年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资达301万元,平均每个在校学生占有教育投资费158元。教育经费投资数额相当县财政总收入额的1.7倍;1990年县财政年收入总额275.2万元,而当年县财政总支出达2024万元,当年国家和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投资额达475.7万元,教育经费投资是地方财政年总收入的1.7倍,每名在校学生平均占有教育经费投资226元;1995年地方财政年总收入为635万元,当年县财政总支出为3312万元,当年教育经费投资为1247万元,教育经费投资是当年县财政收入的近2倍,平均每个在校学生占有教育经费投资510元。
  从1963年开始,国家每年都给策勒县投资配备教学设备和教学仪器。到1995年,国家共投资购置和配备用于教学实验仪器的资金累计达人民币85.12万元;用于购置实验室设备的资金累计人民币达14.12万元。
  1994年,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始征收教育附加费,1994~1997年,教育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为全年总收入的1%;1998年后征收标准为1.5%。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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