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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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056
颗粒名称: 一、军事机构
分类号: F426;E28;D262
页数: 3
页码: 559-561
摘要: (一)军事管制委员会
关键词: 人民武装部 策勒县 军事管制 政工科 委员会

内容

(一)军事管制委员会
  1950年1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一兵团二军十五团军代表韩伟、刘玉瑞及十五团四连指导员吴济民等率领四连进驻策勒县,地方工作由四连接管,并成立了军事管制委员会。1950年4月5日,中共南疆军区党委任命十五团四连指导员吴济民为中共策勒县委第一任县委书记,军代表韩伟、刘玉瑞为县委工作委员会委员,开始实行军管过渡。过渡期间,策勒县所有军事、政治、社会治安均由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代行党、政、军职权。成立县委,县政府后撤销。
  (二)兵役局
  1954年,成立策勒县兵役局,隶属和田军分区领导。设局长1人,下设动员、登记、统计、民兵4个科。主要负责全县军事和兵役工作。1958年,兵役局撤销。
  (三)人民武装部
  1960年7月,策勒县人民武装部成立,正团级,隶属和阗军分区,同时受县委领导,是县委的军事部和政府的兵役机关。武装部设动员科、作训科、政工科。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副政委各1人,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武装部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管理民兵武器装备,负责兵役工作及其他军事工作。1964年,人民武装部整编后,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人,政治干事1人、翻译2人、助理员4人。1970年,撤销动员科、作训科。1976年,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1986年5月,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地方建制,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1993年10月,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人民武装部”,隶属和阗军分区,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
  1994年1月,策勒县人武部增编勤务分队。1997年3月,勤务分队扩编为屯垦分队。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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