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策勒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102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人员编制 |
分类号: | D631;D630;F832 |
页数: | 4 |
页码: | 538-541 |
摘要: | 50年代,县直机关及区、乡政府人员来源大体分为四类:一是军队转业地方人员,二是国民党旧政权留用人员,三是外地调入人员,四是本地新任用人员。1950年全县干部、职工编制总额为216人,实际配足187人,缺编29人,其中县人民政府32人、县人民法院6人、县公安局16人、税务局12人、各区政府共35人,各乡政府共86人;全部187人中解放军转业地方工作人员5人,国民党旧政权留用人员58人,经过培训后由上级派来人员13人,当地经过革命斗争锻炼提拔任用人员111人。 |
关键词: | 干部编制 副科长 在编人员 人员编制 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