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策勒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102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人员编制 |
分类号: | K825;K827;K265 |
页数: | 2 |
页码: | 537-538 |
摘要: | 民国17年(1928),策勒建县(为三等县),全部编制18人。民国33年(1944),县政府全部编制22人,其中县长1人、秘书1人、科长4人、一等科员4人、二等科员2人、三等科员2人、书记1人、办事员2人、通事(翻译)1人、统计员1人、农牧技术员2人、看守主任1人。民国35年(1946),县政府编制增加到31人,其中县长1人、秘书1人、科长4人、仓储主任1人、医学1人、兽医1人、农业技术员1人、畜牧技术员1人、统计员1人、一等科员4人、二等科员3人、三等科员1人、看守长1人、办事员4人、警长1人、卫生员1人、工役3人。 |
关键词: | 办事员 国民党 策勒县 县政府 统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