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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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97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D92;I247
页数: 2
页码: 512-513
摘要: 1950年6月,成立策勒县人民法院,有干部8人。1958年,县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主要在各乡镇从事调解工作,宣传法律知识。1965年6月,下拨专款在县法院修建8间办公室和2套住宅房。1968年12月,策勒县人民武装部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人武部派木沙·托乎提负责法院工作,审判职能由军管组行使。1969年9月,县革委会成立后军管组撤销,公、检、法业务统归革委会人民保卫组。
关键词: 人民法庭 设立人 策勒县 县人民法院 革委会

内容

1950年6月,成立策勒县人民法院,有干部8人。1958年,县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主要在各乡镇从事调解工作,宣传法律知识。1965年6月,下拨专款在县法院修建8间办公室和2套住宅房。1968年12月,策勒县人民武装部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人武部派木沙·托乎提负责法院工作,审判职能由军管组行使。1969年9月,县革委会成立后军管组撤销,公、检、法业务统归革委会人民保卫组。1973年8月,县革委会人保组撤销,县法院恢复。1980年,县人民法院在固拉哈玛乡设立人民法庭,开展审判工作。1981年,县人民法院设置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和法院办公室。1984年6月,县人民法院设置经济审判庭。1986年,县人民法院升格为副县级单位。1989年,在达玛沟乡、奴尔乡、恰哈乡先后设立人民法庭。1991年,策勒乡设立人民法庭。1995年,策勒县人民法院设置执行庭。2001年,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原来的5个法庭改设为2个法庭,即固拉哈玛人民法庭和奴尔人民法庭。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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