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策勒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0979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机构 |
分类号: | D926;D92;I247 |
页数: | 2 |
页码: | 512-513 |
摘要: | 1950年6月,成立策勒县人民法院,有干部8人。1958年,县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主要在各乡镇从事调解工作,宣传法律知识。1965年6月,下拨专款在县法院修建8间办公室和2套住宅房。1968年12月,策勒县人民武装部对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人武部派木沙·托乎提负责法院工作,审判职能由军管组行使。1969年9月,县革委会成立后军管组撤销,公、检、法业务统归革委会人民保卫组。 |
关键词: | 人民法庭 设立人 策勒县 县人民法院 革委会 |